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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回复:新规实施以前的违规加装IC卡行为,是否需要监督检验?

2019/12/12




  【标题】电梯加装IC卡


  【内容】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在该文件实施以前的违规加装IC卡行为,是否需要监督检验;另,一般修理不需要监督检验,未取得制造单位授权或委托的加装行为,是否按照安装未告知进行查处?


  【回复】不追溯;《特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需要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特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进行书面告知。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